5月13日上午,党委人才办公室(教师工作部)党支部和人事处党支部在主楼412室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校党委书记王寒松参加并指导学习开展,党委常委、副校长毕明树参加学习。
人事处党支部书记田琳主持学习,党委人才办公室(教师工作部)党支部书记潘洪冰结合自身学习体会传达了《条例》主要内容,并结合工作具体谈了如何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。支部党员卢玉峰、姚伟岸、龙龙、张平媛、李占英结合工作谈了学习体会。机关党委书记王涌涛进行点评,希望今后进一步突出政治功能、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。
毕明树表示,本次学习充分体现了坚持“两个牢牢把握”,支部党员的发言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,发现问题、认识问题比较到位。他希望支部全体党员正确认识不足,提升素质,增强意识,提高能力,严格遵守纪律,推动人才人事工作上水平,助力一流大学建设。
王寒松指出,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,《条例》是党的政治建设的一项具体要求,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保障,党员干部、党的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请示报告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,以严格执行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体现对党的忠诚。
王寒松强调,人才是第一资源,学校党委对人才人事工作非常重视,要求党委人才办公室(教师工作部)、人事处进一步做好宣传鼓动工作,营造识才、聚才、用才的良好氛围;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,做到预为之谋,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改革中更好地发挥作用,推动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。